如何用vivo X7拍美食深夜报复社会!
日本海一側出現破紀錄降雪,就連平時不怎麼下雪的太平洋一側也被白雪覆蓋。
早年過年的禁忌還有不能掃地,同樣被視為會「掃除富貴」,不吉利。年紀較大的港人,相信不少人曾因此被父母責罵過。
(中央社)2020年初COVID-19疫情爆發後,港府一直採取嚴格的社交距離措施,限制人群聚集,以致港人近3年來都無法如常過農曆新年。也因此,「洗邋遢」和「大掃除」都應該在除夕之前做完,以迎接新年。新聞來源: 港人過年習俗多 派紅包逛花市節氣濃厚(中央社) 【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】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,每週獨享編輯精選、時事精選、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。這些花市一般在農曆新年前一週起至年初一凌晨。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。
實際上,港人一年到晚工作,且工時長,外遊已成為港人減壓的最好方法,而新年假期長,趁此外遊是較佳時機。數十年前,小孩過年最愛放鞭炮。紅色和綠色單獨存在的時候,我可以區分各自的顏色,但是兩種顏色混合在一起的時候,我沒辦法分辨清楚。
問:您在書中提及,若想要改變一個人,就必須給對方希望。所以我認為,接受保護觀察處分的青少年一年內再犯的最大原因,大多不是因為社會標籤,而是他們周遭環境沒有改變。您曾碰過被支持、照顧,也被給予希望的少年仍無法改過自新的案例嗎?就您的觀察,造成這些特例的原因又是什麼呢? 答: 對非行少年而言,「希望」只能提高脫離偏差行為的可能性,卻不是讓孩子完全遠離偏差行為的最終辦法。當他們依然在家中遭受父母的暴力或虐待的時候。
問:您最早是什麼時候、哪些關鍵因素讓您下定決心要成為法官呢?您覺得司法體系中如法官、律師、恢復中心老師等不同角色,各從哪些面向對非行少年有哪些影響呢?審理少年事件與成人案件,您認為最大的差異是什麼? 答:我本身有紅綠色弱。只要不是特殊情況,我盡可能不介入孩子的生活,不過我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具備一項能力,那就是「深刻理解他人的能力」。
接受保護觀察中的孩子,有機會接受各種教育和體驗,這個過程能幫助他們下定決心遠離偏差行為。青少年恢復中心是「非行少年專用的替代家庭」,屬於社區內處遇機構。在學期間,我聽說色弱患者不能讀理組,所以選擇進文組。第三,非行少年的家庭環境無法提供律師高額的委託費,所以律師不太關心非行少年受到的法律處遇。
在國小階段,我因為沒辦法準備好課堂上老師要求的東西,經常缺課,也因為這樣的貧困,導致我的交友較為被動。我希望孩子自由自在地成長。只要孩子們想要離開,隨時都能從青少年恢復中心脫逃,所以最重要的,是讓交付青少年恢復中心的孩子能在規定的期間內好好住在那裡,避免他們脫逃。但是我從不認為自己貧窮的責任在於社會,因而對社會抱持不平,也不曾走上錯誤的路。
這樣的努力也得到了顯著的成果。因為成人刑事審判的律師經常和委託人見面,受委託的律師也可以隨時進入成人看守所,加上還有監督人權的機構隨時管控。
這在制定非行少年相關政策的時候,是最為不利的要素。而在文組學生當中,成績優秀的學生大多夢想成為法官或律師,所以我也成為其中的一員。
問:「非行少年」或「犯罪者」這類社會標籤造成接受保護觀察處分的青少年高達90%的一年內再犯率,您認為是哪些因素,助長了整體社會對非行少年根深蒂固的標籤化與歧視呢?這種現象在成人犯罪、更生人的情況有哪些異同呢? 答:接受保護觀察處分的青少年因為沒有留下前科紀錄,也不會立刻從事經濟活動,所以情況和成人不太一樣,社會標籤造成他們的就業限制或其他不利條件的可能性較低。我從國小就夢想成為法官或律師,雖然過程中不是沒有其他誘惑,但是我並沒有放棄自己的夢想,最終當上了法官。貧窮使我成為相當內向、消極的孩子。但是我在前面說過,如果他們所處的環境沒有改變,他們的決心不會堅持太久。當他們的朋友依然頻繁出現偏差行為的時候,這些非行少年不再犯的決心可能瞬間崩塌。大多數犯下罪行的「非行少年」,既沒有能放心依靠的地方,也沒有可以安心休息的場所,犯錯的孩子理當受罰,但在罪行背後的故事,或許同樣值得深究與關懷。
印象最深刻的一次,是我繳不出500韓元的育成會費(譯註:是韓國1970年代開始,國民學校以子女教育為名目向家長強迫收取的費用,90年代末期全面廢除),上課上到一半被學校趕出去。我看過不少意志堅定,但是還沒有養成習慣,或是沒有脫離既定的環境,最後依然出現偏差行為的孩子。
所以比起社會標籤,環境影響青少年再犯的機率更大。我認為就是上述這些原因,導致了審判少年事件的時候,會出現「泡麵審判」之類的情況。
第二,他們大多缺乏願意努力改善非行少年處遇的保護人,就算有,保護人的經濟能力或社會地位,也通常不足以成立學生家長會之類的組織,透過組織來形成輿論。我相信對他人的理解,是減少人際間的衝突,創造世界和平的捷徑。
在韓國司法體系中,當少年出現偏差行為或犯罪時,對非行少年的處遇基本上分為以「隔離」為前提的「設施內處遇」和不隔離的「社區內處遇」。《我所遇見的少年犯》中,千宗湖法官書寫自己在法庭上遇過的各種案例,以及在給予犯罪靑少年們處罰時內心的掙扎與思考,讓讀者能從另一種視角,更加理解這些身心受了傷的「非行少年」。不過,如果前科犯的環境不那麼惡劣,但是因為社會標籤而在求職或尋找住所的過程中遭遇挫折,受到犯罪誘惑的可能性將會提高。相較於少年審判,成人刑事審判或成人看守所的矯正程序較為良好。
文:愛麗絲 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八年歲月裡,千宗湖法官遇見了超過一萬兩千名孩子們。問:書中提及在您剛開始審理少年案件時,單一案件只有三分鐘的時間,被稱為「泡麵審判」、少年院過度飽和與人力不足,您認為是什麼因素導致這些情形呢?同樣的情況在成人案件、監獄裡會發生嗎?為什麼? 答:我認為整個韓國最得不到保護的團體,就是這些非行少年。
最後,是社會對非行少年的偏見和嫌惡。就連最有權力影響非行少年處遇能否改善的律師,都沒有太大的興趣,想當然韓國少年犯的人權是最不受重視的。
我和孩子之間的互動、教育方式、對孩子的期待,同樣也是由我的兒時經驗所決定。我認為我們讀書的最終目的,在於深入理解自己,以及理解和自己相同的他人
問:您最早是什麼時候、哪些關鍵因素讓您下定決心要成為法官呢?您覺得司法體系中如法官、律師、恢復中心老師等不同角色,各從哪些面向對非行少年有哪些影響呢?審理少年事件與成人案件,您認為最大的差異是什麼? 答:我本身有紅綠色弱。不過,如果前科犯的環境不那麼惡劣,但是因為社會標籤而在求職或尋找住所的過程中遭遇挫折,受到犯罪誘惑的可能性將會提高。當他們依然在家中遭受父母的暴力或虐待的時候。我希望孩子自由自在地成長。
當他們沒有可以阻止他們再犯的保護人,或是支持依然薄弱的時候。問:面對眾多非行少年、審理少年事件的經歷,對您的人生、與自己孩子間的互動、教育方式、期待等有哪些影響嗎?您最期待孩子們學會的能力、培育的價值觀是什麼?為什麼? 答: 和非行少年的溝通,對我自己的人生或是子女教育方式沒有太大的影響。
您曾碰過被支持、照顧,也被給予希望的少年仍無法改過自新的案例嗎?就您的觀察,造成這些特例的原因又是什麼呢? 答: 對非行少年而言,「希望」只能提高脫離偏差行為的可能性,卻不是讓孩子完全遠離偏差行為的最終辦法。貧窮使我成為相當內向、消極的孩子。
只要不是特殊情況,我盡可能不介入孩子的生活,不過我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具備一項能力,那就是「深刻理解他人的能力」。這樣的努力也得到了顯著的成果。